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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10年后 肇事司机挨家挨户送赔款
来源: 作者:□ 贾凌锋 记者 杨学才 实习生 发布时间:2008-05-07  

 

 

 

 

 

 

 

 

 

 

 

 

 逃逸10年后 肇事司机挨家挨户送赔款

    10年前,因一场意外车祸导致了两人死亡多人受伤,惊慌失措的肇事司机逃离了现场,在云南等3省东躲西藏,干着最脏最苦的活。今年春节,逃不出良心谴责的他,毅然回到老家西充县,把10年打工挣来的钱挨家挨户地赔偿给车祸中的死者家属及当年的受伤者。4月29日,肇事司机告诉记者,虽然已经获刑,但他却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常人难以体会到的心灵慰藉……

□ 贾凌锋 记者 杨学才 实习生 冯方雄

10年后 “仇人”上门送赔款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
  2008年2月14日,一个男子来到西充县东太乡一户人家门前,轻轻地敲门。
  “你是哪个?找谁啊?”开门的人打量着这个并不熟悉的男子,疑惑地问。
  “大哥,你记不得了吗?10年前……我是……”敲门的陌生男子答道,他有些忐忑不安。
  “10年前怎么了?我不认识你啊!”开门的人有些警觉起来。
  “我叫张明(化名)。10年前,是我开的车出了车祸,让你家的何大姐不幸当场身亡了。我……” 陌生男子鼓起勇气说。
  “你还敢到这里来啊,你……你……”一听到“张明”两个字,开门的人突然怒发冲冠,大声吼了起来。
  “大哥,你别急,听我慢慢说……”张明没有回避,主动拉着开门人的手,请他坐下来,容他慢慢解释。张明坐下后,小心翼翼地打开随身带着的一个皮包,从中取出厚厚一叠百元钞票。“大哥,这里有1.5万元,这些钱不是我偷的,也不是我抢的,是我这10年来靠着自己的力气在外面挣的,你收下吧。我欠你们家太多太多,10年前,我就该把这笔钱交来的,今天,我来为自己赎罪了。”
  张明的一番情真意切的话语,打动了开门的人,他平静了下来。原来,开门人是10年前在车祸中死亡的何女士的丈夫。他做梦也没有想到,10年后的今天,“仇人”张明还会主动送上门来,并且,将人民法院判决应该由他赔偿的1.5万元现金送来。原本,他以为这一笔用妻子生命换来的赔偿款永远也领取不到了。因为,事发当时,肇事司机张明就弃车逃逸,距今已有10年了。
  早在今年的元月17日,张明就去过这起车祸中另一名死者杨某某的家里,同样将迟到10年的1.4万元赔偿款交到其家属的手中,并请求他们原谅自己的“罪过”。从死者何某某丈夫家出来后,张明又依次到这起车祸的另几名伤者的家里,将赔偿款和真诚的歉意一一送去。他一共支付出5.4万元,还完了所有“债主”的赔款,这笔数目,在乡下,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些钱,张明是按照10年前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事故的判决数目赔偿的,他说,在事发当时,他的确拿不出这么多钱来。

刹车失灵 车祸中两乘客殒命

  那场可怕的灾难,发生在1998年3月17日。
  当年3月17日刚好是农历二月十九。那天,是喜欢拜佛的百姓烧香拜佛的日子。当日,前往西充县多扶镇凤凰山上朝拜的香客很多。
  张明平时驾驶着自己的川R02324双排跃进牌小货车载客赚钱。当日,他早早起床,急急忙忙地驾车驶向多扶镇凤凰山,希望在烧个“早香”图个吉利的同时,也趁机多载几个人,多赚几个钱。
  当日上午10时左右,烧了“早香”的张明生意特别的好——当日的凤凰山上人来人往,不用他开口揽生意,就有10多名顾客钻进他的小货车,催着要他早一点下山。刚从凤凰山上往下行驶数十米,有七八个老年香客又招手拦住了张明驾驶的小货车,要搭车回到西充东太乡。尽管小货车上已经比较拥挤,但是,张明不想让这些送上来的钱打了水漂,经过几番讨价还价之后,张明最终答应了这些香客的要求,让他们上了车。
  当车行至西充县东太乡二村境内一斜坡处时,又有3名香客招手示意搭车,这时候,小小的货车已经非常拥挤,但张明不愿轻易放弃这发“财”的机会,他立即刹车上人。就在这一瞬间,可怕的“意外”发生了——小货车突然慢慢沿着斜坡后退,“刹车制动失灵!”不祥的兆头涌上张明的心头,他的脑袋仿佛“嗡”的一声就炸了!“砰”的一声巨响,小货车后滑翻入6米深的崖下……顿时,事发现场一片血肉模糊,哭喊声、求救声响成一片……
  经过交警调查,当日,张明驾驶的川R02324双排小货车之所以出事,是因为刹车管破裂,致使刹车失效,车后滑坠于约6米高的路坎下。最终造成乘客何某某因挤压致当场死亡,杨某某颅脑损伤当场死亡,李某某、何某、赵某某等多人受伤。经鉴定,驾驶员张明应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隐姓埋名 10年东躲西藏求生存

     事故发生后,张明被眼前的惨状吓得六神无主。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恐惧像巨浪袭来。趁着没有人注意的时候,张明悄悄弃车而逃。
  弃车逃逸后,张明惶惶不可终日,隐姓埋名,在外打小工挣钱糊口,每到一处他只作短暂停留,天天犹如惊弓之鸟。常年孤独的流浪生活,加剧了他对家人的牵挂、思念。每每看到别人一家老小幸福温馨的情景,他便不由得想起了温柔可人的妻子、聪明可爱的儿子和年迈的父母。
  “在逃亡的日子里,真的才知道家的好啊!可是,我有家难归!”张明说,在外面流浪的日子,他常常在不知不觉中来到车站,呆呆地望着售票厅购票的人群,一看就是半天,他无数次在心里憧憬着与家人团圆的场景,但是,一个又一个的中秋佳节和春节到来,他却始终没有勇气回家,而是继续回到自己隐姓埋名,像老鼠一样的生活之中。“你不知道,我在外面,最害怕听见的就是警笛声音,每每一听到那声音,就能够听见自己砰砰的心跳!”
  那是2006年的一个冬天的夜里,从梦中醒来的张明起身到工棚外上厕所,突然,一阵“呜呜”的警笛声由远而近, 他顿时吓得身如筛糠,双腿发抖,他仿佛看到警车停到自己门前,一大群警察冲了进来,冰凉的手铐戴在了双手上…… 惊慌中,他好像又回到了8年前那个恐怖的车祸现场,脑海里又浮现出那让他在无数个噩梦中惊醒的悲惨的一幕……张明感到全身都没了力气,他瘫软地坐在了地上……
    为了躲避各种检查,张明曾经先后辗转云南、广东、新疆等地,从事铲砂石、挖土方、挑砖块这些又苦又累的活,竭力打工赚钱。长期的流浪生活和心灵的煎熬使张明憔悴不堪。
  “我一定要挣钱赔偿受害人为自己赎罪,并勇敢地接受法律的制裁,以便早日回到亲人的身边。”随着时间的流逝,张明越来越无法忍受这种东躲西藏的日子,他暗暗在心里下决心。从此,他更加勤奋地工作,更加拼命地挣钱。

投案自首 法院“判三缓三”

  “我叫张明,是1998年3月17日发生在东太乡的那次车祸的肇事司机,我是来投案自首的…… ”2008年2月25日,在还完最后一个受害人赔偿款的第二天,张明主动到西充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008年4月11日,西充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张明提起公诉。公诉人指控:1998年3月17日,张明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2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庭审中,张明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还声泪俱下地向法官陈述了自己这10年来的痛苦经历,为自己曾经所犯下的罪行深深地忏悔,恳请法官能够从轻处理。
  西充县人民法院于4月23日一审判决张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说实话,现在,我的心里觉得好受多了,既用自己诚实的劳动多少赎了点罪,也获得了一份公正的判决。”张明走出法庭时,动情地对法官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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