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中级法院发出“敦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公告,要求老赖须在4月1日前如实申报财产,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老赖不还债 最高罚30万
□ 实习生 刘晓春 记者 刘洋
本报讯 昨(20)日,市中级法院发出“敦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公告,要求“老赖”须在4月1日前如实申报财产,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对个人处以拘留、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
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强力破解“执行难”,全市两级法院将于今年4月1日起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执行行动,20日,市中级法院对被执行人发出“敦促令”,要求凡未按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在4月1日如实申报财产,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以及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含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10000元以下,对单位的为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对已超过执行期限仍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启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通过在征信系统记录、媒体上公布“老赖”不履行义务的信息,与相关单位联动限制老赖消费、经营、融资、置产、出境等措施,促使其最终履行执行义务。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者妨害执行情节严重的当事人或其他人,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侦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