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招工 就业部门喊“禁”
□ 记者 张驰/文 罗天文/图
本报讯 “600元月薪,还要自己缴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这实在是有些不合理”。3月28日上午,市就业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说,目前,我市少数企业为规避风险,减少负担,在招工时将企业应承担的保险金等费用“转嫁”到求职者头上,出现了“廉价招工”的情况,对此,该局已考虑实行“低薪招工”禁入制度。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用工方必须与求职者签订用工合同,同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等,少数企业为规避风险,减轻负担,在对薪酬明码标价时,月工资标准看上去增加了一些,但其却将各种保险费用“转嫁”到求职者头上,这样让实际收入大打折扣。这位负责人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我市普通型岗位最低月收入600元计算,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加起来共需300多元,少数用工单位将这笔费用全部交由打工者负担,这样,其剩下的月收入仅为近300元,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
3月23日,在北湖广场举行的一场大型招聘会上,记者看到现场招聘单位众多,求职者也非常多,但在一些薪酬较低的招聘单位摊位却少见求职者,几名年龄偏大的求职者说,一些企业招聘标出的月薪实在太低,这让他们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