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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保险费 一单位领到“整改令” 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全面展开,其内容为: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等
□ 记者 徐朝江
本报讯 4月16日下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发出第一份2007年度劳动用工年检责令整改书,要求一家企业对不按规定给员工交纳保险费的行为进行整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同时还拟对两家逾期不报年检资料、不按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用工单位分别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开展市级及市级以上用人单位2007年度劳动用工年检,年检内容为: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遵守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规定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等。1至3月为用人单位自查阶段,4月以后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审查各用人单位报送年检资料阶段。 目前,市辖三区还有近100家用人单位没有主动向该支队报送年检资料。昨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说,对于不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单位,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发出调查询问通知,按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正拟对两家逾期不报送年检资料、不按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用工单位分别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理。对于在年检审查中发现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两周内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严肃处理。昨日下午,该支队已向一家不按规定给员工缴纳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发出了整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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