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蔡荣中 值班编委:王桂林 国内统一编号:CN51-0060
首页 | 十七版 | 一版 | 三版 | 二版 | 四版 | 五版 | 六版 | 七版 |
  当前位置:主页>二版>文章内容
单位擅自借用人员3年内不得招人
来源: 作者: □ 实习生 孙晨 记者 徐朝江 发布时间: 2008-04-29  字数:

单位擅自借用人员3年内不得招人

□ 实习生 孙晨 记者 徐朝江

  本报讯 各级各部门要对借用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用的,务必在5月10日前按规定到组织人事部门完善手续;单位擅自借用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4月下旬,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违规无序借用人员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借用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借用人员的单位,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对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单位限期整改清退,对借用人员任命职务的要及时予以免除;对限期不退的扣减借用双方单位相应数额的人员编制和人头经费,借用单位3年内不得调入和公开考录(聘)人员。


(阅读次数:
上一篇:伸“黑手” 盗走顾客近万元   下一篇:今年我市可能遭遇中等洪水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近新闻
·今日凌晨1时8分江油市发生6.0级
·地面温度离奇升高 地震前兆?掘
·5年 南充拟新增5所大学
·兰渝铁路冲刺开工前最后“关口”
·嘉陵江四桥年内力争开工
·第七次城市修编 “南充城”达到
·仪陇一代课教师砸了饭碗
·大力提升南充城市品位
  热门新闻
·今年我市可能遭遇中等洪水
·嘉陵江上 开来了海巡消防艇
·抓安全要落实到具体细节上
·南充师范学校喜庆75华诞
·2万大奖征集奥运祝福语
·让民工子女就近入学
·节前两天雨 迎来假期多云天
·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
 
本网站所刊登的南充日报及南充晚报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南充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川省南充市南充日报社 蜀ICP备050055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