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债不还儿子打人被拘
□ 记者 雍宏伟
本报讯 日前,殴打执行干警的刘东(化名)被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 2002年11月,家住营山县的刘明(化名)在信用社借款3000元。借款到期后,刘明偿付了部分利息,借款本金3000元及其余利息未予偿还,信用社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案件审理中,刘明辩称:“3000元借款,我已经归还给信用社原负责人了!”法院要求其提供还款依据,刘明称还款凭条已当着信用社原负责人撕毁。随后,法院依法判决刘明归还信用社借款本金及利息。刘明不服提起上诉,结果被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后来,刘明以外出务工等方式逃避执行。6月19日,当得知刘明已从务工地返家的消息后,营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再次前往执行。得知来意后,刘明夫妇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干警执行公务,其儿刘东冲到执行现场,高声叫骂并殴打执行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