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药当心遭遇“短斤少两”
□ 朱津宏 见习记者 王钰
本报讯 “我在医院房药捡了两副中药,总重量应为604克,而实际只有210克。”8月14日,阆中市保宁街一患者曹某,手提两副中药,来到阆中消委投诉,称该市某医院药房缺少诚信。 接到投诉后,消委工作人员当即电话通知该医院对曹某的投诉进行回复,并派人到消委处理该投诉。该医院工作人员称,患者曹某的处方上标注的是两副药的总剂量,即两副药总重量应为302克。重量不足是抓药的药剂师工作失误所致,该医院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该医院工作人员现场向曹某赔礼道歉,并表示同意履行曹某的诉求。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由于中药一般是以重量为计费单位,所以在购买中药的时候一定要留意一下药品的重量,以免短斤少两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