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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城酒类包装难觅“劝酒令”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实施,记者走访发现执行较差
□ 记者 雍宏伟 何德志
本报讯 本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已正式开始实施。新规指出,凡是酒精浓度大于0.5度的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安全警示语。但昨日,记者在走访各大超市以及部分烟酒专卖店后发现,按新规定标示“警示语”的酒在我市市场上难得一见。 据了解,《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新标准要求,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凡是酒精浓度大于0.5度的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安全警示语,推荐标示饮酒“劝说语”。 昨日,记者走访了市文化路、涪江路以及五星花园附近的几大超市和部门烟酒专卖店,发现目前我市市场上标有“警示语”的酒可谓凤毛麟角。在市五星花园附近的两家超市,记者在其酒类货架上仔细搜寻了半天,也未发现有一瓶标有“警示语”的白酒和啤酒。在市文化路的一家烟酒专卖店,当记者询问销售的酒是否标有“警示语”,该店主显得很茫然。最后,在记者的耐心解释以及该店店主的热心搜寻下,才在众多酒类中找出一款在外包装盒上标有“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白酒。 采访中,该店店主告诉记者,从他了解的情况看,目前我市市场上销售的酒类产品卖的基本全是以前的存货,10月1日后出厂的产品还很少。“要想买到标注有‘警示语’的酒还需要一个过程,毕竟新规定才开始施行。”该店店主表示,从目前情况看,那些标注有“警示语”的各类酒在我市大量上市,应该至少要等到明年初。 “标签改版仍需一个过程。”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他们将加大对无警示语酒种及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督促本市饮料酒生产企业及酒产品经销商尽快在标签上标注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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