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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狂犬病疫情 仪陇重拳治狗患
本报讯 近期,为有效控制狂犬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今年11月20日至明年1月20日,仪陇县将用两个月时间集中整治狗患,防控狂犬病疫情。 据介绍,为加强对犬只的管理,该县规定,狂犬病疫点范围内的156个行政村将禁止养狗;县城(新政城区)须经该县公安局批准登记,核发《犬只准养证》后方能养狗;疫点范围外的城镇、农村养狗,每个村(居)民小组限养6条,每户限养1条,须经当地乡镇政府批准登记,核发《犬只准养证》后方能养狗。对所有准养犬只必须进行免疫和拴养、圈养,拴养犬的绳链不得超过3米。未经批准,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带犬只进入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 同时,该县对在禁养区(疫点)饲养犬、未经批准饲养犬、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的行为,除捕杀犬只外,县城由县公安局对责任人处以每条1000元罚款,农村由县畜牧局对责任人处以每条500元罚款;准养犬责任人不按规定带犬到当地畜牧兽医站进行犬只登记、免疫、领取和拴挂犬只免疫标识牌以及定期检测的,除责令其限期登记、免疫、检测外,限养区由县公安局按每条100元的标准处罚,其它地区由县畜牧局按每条50元的标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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