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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006年“11·14”抢劫杀人案宣判 杀害的哥凶犯杜天武被正法
□ 蒲泽川 记者 杨学才/文 雍宏伟/图
“砰……”昨(20)日上午,随着一声正义的枪声,多次抢劫出租车司机,并与人共谋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2006年“11·14”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的杜天武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当日上午,嘉陵区召开公捕公处大会,嘉陵区公安分局对吴某等12人执行公开逮捕;市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执行死刑命令》,杜天武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会后,几名法警将凶犯杜天武押赴刑场。当日上午9时50分左右,在对杜天武执行死刑前,法警问杜天武有什么遗言要留下来。杜天武说:“怎么我家里的人没有来啊,我很想他们。”法警只有安慰他,称可能由于路途遥远,他的家人没有来。 据了解,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杜天武于2006年11月6日凌晨5时许,与杜飞、杜沅在市模范街,骗乘张玉春驾驶的出租车,行至嘉陵区一个三岔路口停车后,杜天武等3人采取威胁、殴打、搜身等手段,抢走张玉春的小灵通及手机各一部、现金100余元。 2006年11月10日凌晨2时许,杜天武与杜沅在嘉陵区邮政局外,骗乘刘学伟驾驶的出租车,行至凤垭桥附近,二人持刀威胁并搜身,抢走刘学伟的小灵通一部、现金200余元。2006年11月13日晚,杜天武与李红伟等8人共谋分成4个组抢劫出租车司机。14日凌晨零时许,杜天武和李红伟在金泉路骗乘曾代明驾驶的出租车,行至嘉陵区火花镇“火花计算机希望小学”外的公路上停车后,李红伟在前排拉手刹、取车钥匙,杜天武下车后,持刀威胁曾代明下车。曾代明反抗呼救,杜天武即持刀猛刺曾代明的胸腹部数刀,致使其死亡。随后,杜天武和李红伟逃离现场。 “这个人应该被枪毙,这样才有法律的震慑作用!”杜天武被执行死刑后,市民们纷纷议论,并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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