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人民法院新聘12名廉政监督员“上岗”
□ 记者 杨学才
本报讯 “对廉政监督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及时办理。不能办结的,应当向廉政监督员说明理由。”9日,顺庆区人民法院在社会上新聘的12名廉政监督员正式“上岗”。 据了解,2007年,全市法院系统相继发生了4起法官及工作人员违纪事件。顺庆区人民法院新聘的12名廉政监督员,由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法律修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人员组成,每届任期两年。该院曾在2003年聘请了多名廉政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