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偷车 “牵”出三名同伙
□ 吴彪 记者 魏勇 实习生 辛舒婷
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两月内竟然连续盗窃5辆电动车和摩托车。昨(24)日,记者获悉,蓬安警方抓获一名盗车贼,并顺藤摸瓜“牵”出一个盗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日前,该盗窃团伙的4名成员已悉数获刑。
29岁的唐某家住蓬安县相如镇青高村,绰号“小脑壳”,曾因犯抢劫罪被营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唐某并没有吸取教训,而是继续从事犯罪活动。2007年9月2日晚,唐某窜至蓬安县外贸公司宿舍的铁门边,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将门锁撬开,将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盗走。
事发后,唐某见并没有警察找上门来,便驾驶这辆偷来的摩托车,先后伙同杨某、王某在同年9月至10月间,盗窃他人停放在消费场所或住宅小区的电动车和摩托车。11月1日,唐某又准备作案时,被巡逻民警发现。民警根据办案经验顺藤摸瓜,一举挡获了杨某等人。其中,唐某先后作案5次,盗窃金额9435元;杨某先后作案两次,盗窃金额5089元;王某先后作案两次,盗窃金额2389元。同时,唐某等人先后两次将所得赃物卖给专门收赃的男子关某。
3月6日,蓬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0年,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两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关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