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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车祸让他成为植物人,但被执行方的妻子患有癌症。为了让他苏醒,执行人员最终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植物人获得63万赔偿款
□ 实习生 刘晓春 记者 刘洋
钟某驾驶妻子谭某的轿车将唐某撞成了植物人,法院终审判决钟某夫妻赔偿90余万元,但因谭某患了癌症,钟某、谭某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唐某的妻子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昨(24)日,记者从高坪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经过该院执行人员的温情执行,双方达成了一致,钟某愿给付63万元。 2005年2月,成都人钟某驾车与唐某驾驶的小车在南广(南充至广安)高速公路某处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唐某伤残并成为植物人。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钟某、谭某(系钟某之妻,车主)共同赔偿唐某受伤致残的各种费用共908839.39元。 判决生效后,钟、谭二人未自动履行。2007年7月,唐某的妻子叶某向高坪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庭副庭长梁岱得知唐某成植物人后仍在医院继续治疗,续治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生活费每月高达上万元的情况后,主动承担了这一“骨头案”。 梁岱前往成都执行,没有找到钟某、谭某,也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梁岱只能从钟某所在单位将其每月2140元的工资予以扣划执行。但是,每月2000余元钱只是杯水车薪,眼看唐某因得不到后续治疗而苏醒无望,叶某及70多岁的公公急得像热锅中的蚂蚁。 梁岱通过多方打听,终于与钟某取得联系,可钟某表示还不起钱。原来,谭某患了乳腺癌,正在医院治疗,高昂的医疗费使其家徒四壁。想到奄奄一息的唐某急需救命钱,梁岱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决心寻找新的执行途径,打破执行僵局。怎么办才好呢?梁岱决定放下执行人员的身份,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将双方的具体困难相互转达,并让双方电话联系。通过上百次的电话联系,双方都知道了对方生活的艰难。 在梁岱的努力下,日前,在谭某的病床前,钟某、叶某握手言和,钟某同意给付63万元,剩下部分叶某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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