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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起纷争 法官来调和
□ 李良俊 记者 刘晨曦
西充县一男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想方设法抗拒执行。日前,经过法官30余次的情疏法导,耍赖人赵熊(化名)终于履行了义务。至此,一起历时4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2004年8月,赵熊与李某签订《售房协议》,约定赵熊将其所有的住房一套卖给李某,交房时间为2005年春节前后。签约后,李某当场交付了购房定金1000元。 约定期限届满,李某催促赵熊依约交付房屋,并按要求一次性付清了购房款。孰料,赵熊拒绝履行《售房协议》。随后,西充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赵熊必须履行协议。 2006年7月,法院判决生效后,赵熊不但对执行人员的工作不配合,还产生了强烈的对抗情绪。同年8月,赵熊提出异议,声称已和妻子离婚,自己无住房,且有一年迈多病的母亲住在该房内。执行人员和当地政府针对赵熊的具体困难,为其家人解决了低保,实行执行救助,以人性化的执法来感动赵熊,但仍无结果。 2007年1月30日上午,执行人员准备对赵熊的住房强制执行。赵熊的母亲得知情况后,竟爬到自家楼房的窗台上,对执行人员大喊:“你们再过来,我就跳下去!”由于事发突然,执行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今年3月27日下午,执行人员再次找到赵熊,对其进行法制教育。直至次日凌晨,赵熊终于被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谦和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当即承诺搬迁。4月21日,李某从赵熊的手中接过钥匙,开始办理房屋的相关产权过户手续。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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