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蔡荣中 值班编委:王桂林 国内统一编号:CN51-0060
首页 | 十七版 | 一版 | 三版 | 二版 | 四版 | 五版 | 六版 | 七版 |
  当前位置:主页>六版>文章内容
天津:不在岗不能拿防暑降温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7-08  字数:

新闻链接二

天津:不在岗不能拿防暑降温费

    新华社7月5日电 (记者邹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前提醒,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因此,凡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享受防暑降温费待遇。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文件,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由于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应享受防暑降温费。另外,暑期防暑降温待遇除发放防暑降温费外,用人单位还应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


(阅读次数:
上一篇:紫外线惹祸 皮肤病增多   下一篇:天气热 水上项目受青睐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近新闻
·自编“三句半” 社区干部庆“七
·赛丽斯商城拍出4097万天价
·“劝”朋友卖淫 两男子双双获刑
·夜幕下弱女子舍命跳车始末
·办“二代证”收费50元合理吗?
·儿子上网下套 老子强奸拍照
·危险!烂广告牌威胁路人
·插翅难飞 越狱犯饭馆“回笼”
  热门新闻
·紫外线惹祸 皮肤病增多
·天气热 水上项目受青睐
·8月8日 婚姻登记处办证时间延长
·防晒吧 南充紫外线强度登峰
·生活情报站
·生活情报站
·奥运临近 奥运书籍畅销果城
·供电公司教市民安全用电
 
本网站所刊登的南充日报及南充晚报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南充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川省南充市南充日报社 蜀ICP备050055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