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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战麻将不成 提刀砍人获刑
□ 胡倩 蒋天兵
近日,邻水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恋战麻将而提刀砍人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2年夏天的一天下午,被告人陈某与受害人冯某一起聚在茶馆搓麻将。几番“血战”之后,冯某便提出“休战”,而陈某不依,声称还要再战几盘。双方僵持不下,开始了激烈的唇枪舌剑。陈某越骂越冒火,跑到附近店里顺手操起一把刀就往冯某身上砍,当场将冯某砍成轻伤。闻讯前来的冯某之子也被陈某的好友姜某用铁棒打晕在地。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表示如果当初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逞一时之气,现在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为求得冯某的谅解,被告人陈某赔清了冯某医疗费等一切费用,并于2006年5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且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陈某犯罪后投案自首,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并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予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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