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材料“变色”消协责成商家退钱
本报讯 家住南部县城的孔女士“十一”期间买回一批装饰材料,却发现部分材料有质量问题,遂找到南部县消费者协会西城分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依照10月1日实施的新《消条》责成经营商退回孔女士现金450元。 国庆期间,孔女士在一家装饰材料城购回一批装饰材料。购买时,她并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但在使用后,贴在墙面上的部分材料颜色发黑,上面的纹路也有些紊乱,并出现斑点。孔女士在要求经营商退货无果后,向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经过实地调查,确认这部分“变色”材料在售前就已受损,属次品,依照10月1日刚刚实施的新《消条》的有关规定,当即责成经营商退回孔女士购买这部分次品的45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