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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全(右一)当着社区干部的面付清了补偿费
巧设辩论台 社区干部化解房顶占用纠纷
□ 实习生 刘宏顺 记者 余中华 文/图
本报讯 在顺庆区金鱼岭正街28号3幢4单元,因周朝全家使用了李强家的“偏房”房顶平台,再加上周家在李家“偏房”房顶搭建了一个遮雨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6月14日,顺庆区延安路社区干部调解后,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双方不欢而散。经社区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和北城司法所的共同努力,李家、周家双方就“偏房”楼顶的使用问题达成补偿协议。 8月7日上午,记者在延安路社区会议室调解现场看到,双方在社区党支部书记何锡文的调解下仍然争议激烈。为了让两方都把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在主持人何书记的要求下李家先讲,并将阐述的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李家在阐述中提出了两点要求,要周家在使用“偏房”房顶时不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施加重力;如果发现“偏房”墙体再次出现裂缝或地基下沉周家将付维修费。当李家提出问题后,周家接受了李家的第一个要求。可第二个要求周家并不赞成,双方就此针锋相对。周家说:“我是今年5月购买的这套二手房,买来前,二楼已经开始使用一楼‘偏房’房顶,那些地板砖和栏杆并不是我修建的,我只是为了遮雨、遮楼上扔下来的垃圾才做了一个雨棚,不会造成李家的‘偏房’墙体裂缝。加上‘偏房’是建在浅地基上的——地基并不牢固,长时间下雨和时间久远就会造成地基下沉是正常现象;同李家一样搭建了‘偏房’的其他邻居的房顶并没有人使用他们的楼顶,可墙壁不也有裂缝和下沉的迹象吗?” 李家听后辩论说:“1996年,我家因住房紧张,不惜花重金万余元建成了这间‘偏房’。现在你要使用楼顶平台就该给我付钱……” 社区何书记听了他们所阐述的各自观点后,对双方进行了劝解,并说大家都是邻居,应该邻里和谐相处。随后,何书记起草了相关协议,让双方互相让步,并将协议内容读给双方听。经双方同意,周家付给李家的维修费还是100元,房顶使用费在原有40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650元,使用时间到国家相关部门拆除这座违章搭建房为止。 李家、周家在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周家当面付清了补偿费750元,李、周两家的矛盾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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