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被收回4.2亩土地使用权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纪检监察部门获悉,南部县一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未将4.2亩土地连同附属建筑纳入清产核资范围被查处后,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收回了该宗被隐匿土地的使用权。 经查,2005年7月,南部县某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正式改制,重新成立了民营股份企业。改制期间,该公司没有将其所属资产——位于南部县城的4.2亩土地连同附属建筑纳入清产核资范围,也没有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理。2006年9月,南部县另一公司收购了改制后成立的民营股份企业,接手了该4.2亩国有土地。今年下半年,该宗隐匿土地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