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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村客运票价有望下调
本报讯 昨(13)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贯彻实行农村客运车辆交通规费包缴优惠政策,对农村客运班线票价进行重新核定。实行客运附加费优惠后,我市部分农村客运线路票价有望下调。 市物价局价格科吴远毅告诉记者,根据《四川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道路客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将在近期内对城区及各区(市)县市际、县际、县内农村客运班线进行全面清理,对符合要求的农村客运班线将实行规费包缴优惠政策。市物价局将责令各区(县)物价部门重新核定农村客运票价,核定后,部分农村客运线路票价有望下调。 据了解,本次优惠政策将实施到2010年12月31日。优惠政策实施期间,讫点属于县(市、区)至乡(镇)、县(市、区)至行政村的所有农村客运车辆,客运附加费均按照全费额的30%征收;即客运附加费用为0.006元/人·千米;线路起讫点属于乡(镇)到乡(镇)、乡(镇)到行政村、行政村到行政村的农村客运车辆,客运附加费用仅为全额的10%,即0.002元/人·千米。 吴远毅表示,按照《通知》规定,物价部门将重新核定农村客运票价,并予以公布。由于降低了客运附加费,部分农村客运线路票价将有所下调。下调票价后,不仅方便农民进城,同时还将拉动农民进城消费,促进涉农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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