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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率标准本月执行 本月起还房贷应多存10%
本报讯 去年12月30日下午,家住市丝绸路的唐华刚刚回到新家,手机便嘟嘟地叫个不停,打开一看,“请注意:2007年央行5次上调贷款利率将于2008年1月起执行,您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需多存10%以免不足还款。” 据记者了解,从去年3月18日起到9月15日,仅仅6个月时间,央行曾连续5次调高存贷款利率,其中一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由2.52%提高到3.87%,但与此同时,5年期以上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则由6.84%提高到7.83%。 为此,记者算了一笔账,以10万元人民币10年期等额本息住房按揭贷款为例,按2007年年初加息前的基准利率水平计算,每月应还款额为1152.8686元;而从今年1月起,同一笔贷款的每月应还款变为1204.31元,每月要多还51.46元。 同样,以20万元人民币10年期等额本息住房按揭贷款为例,按2007年年初加息前的基准利率水平计算,每月应还款额为2305.71元;而从今年1月起,同一笔贷款的每月应还款变为2409.68元,每月要多还103.97元。 人行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新的利率执行后,按揭族月供金额的突然变化,可能会出现没有足额存入月供款的情况,如果连续几个月都不能足额还款,会在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留下不良记录,这将被银行视为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今后的信贷活动。因此,银行人士提醒市民,一定要记住按照最新的贷款利率归还月供。尤其是办理了浮动利率贷款的市民,要尽快向办理贷款的商业银行咨询新的月供金额,一旦未及时足额还款造成违约,相关信息将被如实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他还告诉记者,如果市民没时间向商业银行咨询,不清楚加息后的每月应还款金额,可在2008年1月还款日之前,在还款账户上多存入10%的金额,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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