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将不予年检,不可上路去年报废机动车1300辆
□ 记者 董珺
本报讯 昨(22)日,记者从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获悉,去年全年,我市总共有1300余辆到达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被强制报废,报废汽车市场日趋完善。 市金属回收公司副总经理董纯洁称,根据国务院颁发的307号令,规范统一管理全国报废汽车市场。凡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再进行利用。必须送交国家指定的回收单位拆解,强制报废。一般客运车辆强制报废年限为8年。回收单位在拆解报废汽车的同时就地销毁汽车的五大总成,并作废钢处理。 去年全年,我市(市辖三区六县)一共有1300辆机动车被强制报废,其中市区内报废机动车300辆。仅12月一月,市区内就有35辆汽车以及60辆摩托车报废。 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吴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报废汽车市场管理是全国共同关注的问题,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务院307号令,对已过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实行不予年检,不可上路,强制报废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