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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满两年将无偿收回 截至去年底,三区征收土地闲置费达300多万元,收回土地近1000亩
□ 记者 杨竹
本报讯 2月29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获悉,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从今年开始我市闲置土地将受进一步的严格监管,凡是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已满两年、将依法无偿收回。 据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察支队贾传坤队长介绍,基于耕地面积不能减少,城市建设又不能滞后的实际情况,南充市从1999年就已经开始对闲置土地实行管理了。工业、商业、商住等性质用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征收每平方10元——30元土地闲置费,或者征收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20%以内的土地闲置费,闲置满两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有偿收回。截至去年底,仅顺庆、嘉陵、高坪三区征收土地闲置费达300多万元,收回土地近1000亩,重新出让后除去成本多挣了大约2个亿。 据了解,为进一步对闲置土地进行严格管理,今年初国务院下达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在以往对闲置土地处置政策上作了改进,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土地将固定征收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的闲置土地实行无偿收回,管理范围也在工业、商业、商住等性质用地基础上,增加了事业单位用地和机关用地。贾传坤告诉记者,南充市已经开始对全市所有闲置土地展开调查,对取得时间、面积、用途及未开发利用原因进行摸底、建档,并建立了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制度,除去因有正当理由或政府特殊原因闲置的,其余情况一律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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