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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调整 中低收入市民受益 月薪三四千 每月少交40至60元
□ 记者 刘晨曦
本报讯 从3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从现在1600元/月调整到2000元/月。昨(5)日,记者从南充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个税“起征点”调高后,首先受益的是中低收入市民,其中月收入在3000元至4000元的市民将每月减轻税负40元至60元不等。 昨日,记者从南充市地方税务局个得税管理科了解到,3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只是将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额提高至2000元,税率并没有调整。以月薪2000元的市民为例,每月个人所得税缴纳额可降低20元,一年个人所得税可减少240元。所以,这次调整的最大受益者当属中低收入市民。 当前我市个人共有11项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分别为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股票房产转让等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等。据了解,目前,南充绝大部分人的工资薪金都在3000元以下。据市相关部门测算,在这次调整后,我市将有近半数工薪收入者因收入达不到减除费用标准而免于纳税,还有一部分中等收入的税负也将减轻。 按照新调整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计算,市民将会省下多少钱呢?南充市地方税务局个得税管理科的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假设月收入为3000元,当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1600元时,按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的税率计算,超过500元而不足2000元的部分10%的税率计算,就应纳税所得额为500×5%+900×10%=115元;起征点为2000元时,每月应缴纳税款应为500×5%+500×10%= 75元,每月少缴40元,即每年少缴480元,而这笔税款大约相当于年收入的1.3%。如果纳税人月应税工资为4000元,当个税免征额为1600元时,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235元;当个税免征额为2000元时,就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75元,每月将少缴纳60元。由此可见,按照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后,月收入在3000元至4000元的市民每月将少缴纳40至60元不等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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