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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难 难在哪里?
9月16日,新华社发出一篇专稿《在中国当官越来越“难”》,文章说,“不但单凭喝茶、看报来打发时日的‘庸吏’和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贪官’们日子越来越‘难过’,就算是一些兢兢业业真想有所作为的官员,也不是很容易就能做到的。” 庸官难,贪官难,“兢兢业业真想有所作为的官员”,也难,一句话:当官就是难! 当官到底有什么难,都这么难了,谁还愿意去当官呢?文章说,因为“中共十六大以来,随着党纪国法对各级官员全方位的约束日益严格,随着对干部的选拔、管理措施的完善和加强,随着政治透明度的加大,很多官员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原来,文章说的是,党对官员的选拔和管理越来越严,政治越来越透明,所以,把官当坏难,当好也不容易。 在所有这些令“当官难”的管理措施中,有一条是新的。那就是“阳光政策”。9月13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挂牌成立。这当看作党的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个重大进展,在十七大召开前,向公众展示了党对反腐败的决心。局长马馼在成立大会上说,预防腐败局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是有效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需要;是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需要;是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紧接着一个消息是,我国会尽快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和收入申报制度。腐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预防的,有些预防措施的效率是国际公认的,例如官员财产公示和收入申报制度。在我国香港、澳门及台湾的行政官员及其竞选人都向社会公布个人财产状况。公示个人财产是建立阳光政府、防止贪污受贿、遏制社会腐败的一种最有效的机制,在各种监督手段中,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现在,这一管理之箭正挂上党的反腐败之弦,总有一天会制度化。 在汉语的传统观念中,“当官发财”是一个联合词组,但是,现代的政府管理观念中,当官可以发财,但必须是阳光下的财产收入。例如,香港、台湾和新加坡的公务员的工薪收入都很高,而与阳光下的高薪政策相配套的,就是对贪污舞弊的零容忍。在新加坡,在香港,在台湾,官员的贪污受贿固然是重罪,即便是在我们今天的现实情况下被宽宥的“灰色收入”,或者仅仅涉嫌个人行为与公众利益有“冲突”,也是会导致下台和受罚。 在这样的体制下,当官很难吗?要说难,也对。要说不难,也不错。我们看到,香港的官员,他们在公众场合显得比大陆某些官员更有自信心,收入阳光则心情阳光,阳光下的高收入让他们既有尊严又显得自信。在中国当官难,有些时候,可能是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官员在阳光体制的管理之下,也许不仅不难当,而且会更好当。所以,财产公示和收入申报不仅是公众所期待的阳光,也应该是官员期待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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