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年普及普通话 公务人员当先行
昨(7)日,记者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了解到,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从现在起,我市将大力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浓厚氛围。 我市普通话普及率不到5% “说普通话”虽然已经提倡了多年,可我市的普通话普及率还不到5%。据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普通话普及工作的范学丽讲,受思想观念陈旧和长期说地方话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市普通话的普及率还非常低,并且远远低于成都、绵阳、德阳等周边城市的普通话普及率,这与南充的城市地位和社会经济发展很不适应。 5年内 全市要初步普及普通话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市政府要求,在5年内,要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到2012年,我市要建立50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省级、市级)。 据范学丽讲,按照要求,今后,受过中等及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普遍应具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应用能力;与口语表达及书写应用密切相关的工作人员,其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应用能力和书写水平达到相应的要求;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用语,成为城镇学校和幼儿园的校园用语;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商贸、邮电、文化、交通、铁路、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主要公共服务行业要做好普通话测前培训工作;教师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基本实现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市政府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含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公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待、发表讲话、发布信息等履行公务时应当使用普通话;公文、印章、标牌、合同、公务用名片等应当使用规范文字”的规定,率先垂范。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其普通话水平至少要达到三级水平,用字规范水平要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市级及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阆中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年度普通话培训测试规划为:2007年为10%,2008年—2010年均为30%,其他各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年度普通话培训规划为:2008年—2012年均为20%。 同时,主要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通话水平要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中少量以口语表达为职业、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行业人员,普通话要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阅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