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蔡荣中 值班编委:王桂林 国内统一编号:CN51-0060
首页 | 点击南充 | 点击天下 | 绸都烟云 | 黄金楼市 | 川东北新闻 | 专题频道 |
  当前位置:主页>点击南充>南充·要闻>文章内容
新学期中小学收费敲定
来源: 作者:□ 记者 徐朝江 发布时间:2008-02-21  

新学期中小学收费敲定
除顺庆城区外,小学可以只缴不超过15元、初中可以只缴不超过20元的作业本费

□ 记者 徐朝江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今春,学生们的上学费很低,除未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顺庆城区学校外,不住校的小学、初中生分别可以只缴不超过15元、20元的作业本费。
  据物价和教育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今春,顺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杂费为:小学每生每期130元、初中每生每期170元;顺庆城区借读费为:小学每生每期500元、初中每生每期1000元(对缴纳了借读费的学生,不再缴纳杂费);顺庆城区学校信息技术费为:小学每生每期30元(不含一、二年级),初中每生每期40元。全市中小学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初、高中不超过20元;全市高中各年级课本、教辅资料费以及顺庆城区初中、小学各年级课本费收费标准见本报昨日报道;全市中小学住校生公寓费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教育部门依据上级有关要求核定。
  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高中学费为:一般高中每生每期270元,市重点高中每生每期330元,省重点高中每生每期450元;高中择校费为:省以上重点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500元,市重点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5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000元(高中择校费严格执行“三限”规定,对缴纳了择校费的学生,不再缴纳学费);高中信息技术费为:每生每期50元。
  物价和教育部门强调,学校收费必须实行公示,未经批准,各中小学不得擅立收费项目,不得突破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举办或变相举办向学生收取费用的特长班、实验班、提高班、升学班、竞赛班等。


(阅读次数:
上一篇:1900吨 南充造灯用煤油“点亮”灾区   下一篇:千元手机力拼“学生经济”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近新闻
·好漂亮!果城又添滨江大公园
·南充建议:请把线路向西挪
·十大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敲定
·南充有望列入国家重点开发区
·南充火车站扩能明年10月竣工
·今天 驻市部队和武警全体军官穿
·省内高速提速 成南高速10月“接
·今明两天我市又迎来凉爽天气
  热门新闻
·1900吨 南充造灯用煤油“点亮”
·1800亿元项目支撑川东北“高地”
·客流量开始下降 超长线车票仍紧
·潆马公路金台收费站月底收费
·今年我市旅游收入力争达53亿
·南充当如何“领军川东北”?
·项目攻坚 努力实现开门红
·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发展氛围
 
本网站所刊登的南充日报及南充晚报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南充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川省南充市南充日报社 蜀ICP备050055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