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 电动自行车“挂牌上路”
□ 记者 杨学才 本报讯 2月2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彭晓东向记者介绍,从5月1日起,我市的电动自行车都要像机动车一样进行“有牌式”管理。 据了解,按照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全省的电动自行车今后都要像机动车一样进行“有牌式”管理。电动自行车牌照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方、区域打印不同的区域名称,如“南充××××”。这样一来,本地、异地电动自行车牌证将会有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