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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生将享受医保
□ 记者 李波
本报讯 随着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正式启动,一项有关中小学生医保的工作正式提上桌面。9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得到证实,我市中小学生将被纳入医保范围。 据了解,我省成都、南充等13个市州成为启动中小学生医保试点工作的市(州)。省教育厅已就此要求各试点市(州)教育部门和学校,把握好政策,做好动员、宣传和发动工作,积极主动地协助好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学生,是中专、高中、中职等中等学校、以及中等学校以下的学生。对每个参保学生,政府每年补助80—85元,学生只需缴纳15—20元,就可享受每年参保额为10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按照工作安排,2008年底,13个试点市(州)的参保学生将不低于70%。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梁春光说,对有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政策,目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正在加紧制定。“据可靠消息,此政策即将出台。”一旦省上的政策出台后,南充将着手制定适合南充市情的相关政策,并及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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