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南部读者张先生:我与妻子结婚不到一个月(未同居),妻子借故回娘家后就再也没回来,我多次前去接她,都被她拒绝。她既不向我提出离婚,也不愿与我共同生活。因此,我怀疑她骗婚,想到法院告她。同时,结婚前,她通过介绍人向我要了2万元的彩礼钱,我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四川三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礼红:根据你说的情况看,对方与你结婚是假,骗财是真。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钱,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你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对方返还彩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