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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先后作案30多起 摩托车牌号 暴露色狼踪迹
本报讯 骑着摩托车四处转悠,遇有单身女性便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强奸或猥亵。昨(13)日,记者获悉,一变态色狼日前被顺庆区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 现年35岁的冯科伟家住顺庆区金台镇。冯科伟原在市内一修理厂当工人,后在潆溪镇租用门面,承接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冯科伟先后娶了两个妻子,但两次婚姻都不幸福,他因此走向极端。 警方查明,2002年5月15日早晨7时许,冯科伟从潆溪镇步行回金台,当行至潆溪镇弯柏村时,遇到一放学归家的女孩,冯科伟歹念顿生,对该女孩实施了强奸。案发后,因为证据和破案线索不足,警方没能将他抓获。冯科伟在短暂的恐慌后,又开始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同年9月9日,冯科伟窜至潆溪镇11村,将一名上学的12岁少女挟持到树林里强奸。此后,冯科伟购买了砍刀,先后在潆溪镇、华凤镇、新复乡等地,探寻作案地点和对象,上至30多岁的妇女,下至8岁多的幼女,只要时间和地点许可,他都要对其进行强奸或猥亵。据冯科伟交待,从2002年开始,他在市辖三区疯狂作案,先后犯案30多起。 冯科伟以为一切都做得滴水不漏,胆子越来越大。今年6月6日晚,冯科伟从市区骑摩托车到潆溪镇,发现有一女子在公路上单身行走。当该女子走到绕城高速公路与潆新公路交叉处的立交桥时,他停下摩托车,快步上前,将该女子挟持到旁边的一山坡上,先后两次对其进行强奸。 一番发泄后,冯科伟还假惺惺地与该女子攀谈,想稳住对方情绪,该女子趁机记下了他的摩托车牌号。6月7日上午10时许,受害女子走进顺庆区公安分局舞凤派出所报案。民警根据摩托车牌号,很快将冯科伟抓获。 对于自己所犯的罪行,冯科伟一一供认。警方查明,冯科伟的作案手段非常恶劣,他经常随身携带有春药的白酒,作案时不仅自己服用,还强迫受害女子吞服。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冯科伟在实施违法行为的同时,也把自己陷入了犯罪的深渊。冯科伟被抓获归案后,顺庆区公安分局立即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7月10日,顺庆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其批捕。目前,对于冯科伟交待的多宗强奸案,警方已调查核实了20多起,其余案件仍在继续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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