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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死妻子 糊涂丈夫获重刑
本报讯 感情不和,妻子背着丈夫跟他人私奔;矛盾激化,丈夫用砖头和板凳把妻子砸死在租房内(本报曾报道)。昨(15)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负案逃亡的谢某最终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法院以谢某犯故意杀人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995年,蓬安县金甲乡人谢某与唐娟(化名)结婚。婚后,二人长期吵闹、打架,唐娟多次被打得头破血流,致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04年6月,谢某向法院提出与唐娟离婚无果,夫妻之间矛盾激化。 2006年初,谢某到蓬安县城某餐馆当厨师,唐娟经人介绍与县城所在地的相如镇的汪某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期间,有人建议唐娟先离婚后再与汪某结婚,但唐娟公开表示不离婚,要给谢某吃点苦头。不久,唐娟与汪某双双到新疆打工。 2006年11月底,唐娟与汪某同时回到蓬安。在汪某家暂住几日后,唐娟又到谢某租住的地方与其共同生活。后因发生矛盾,唐娟拿走自己的行李。半个月后,唐娟再次搬回谢某租房内,谢某在餐馆为唐娟找了一份工作,但双方仍多次发生吵闹。 2006年12月31日晚,谢某从餐馆回到租房,因小事再次与唐娟发生纠纷。恼怒的谢某决定教训一下唐娟,便随手抓起板凳,朝唐娟的头部狠狠地砸了两下,板凳当即断裂。丧失理智的谢某顺手抓起一块砖头,对准唐娟的头部狠狠击打。 估计唐娟已经死亡的谢某,以孩子发高烧急需用钱为由,在餐馆骗领了600元工资后,租车连夜回到老家,找其弟弟索要汇款1000元(该款后被公安机关冻结)。次日,谢某租乘摩托车到营山火车站,乘坐火车逃至北京。今年1月4日晚,谢某逃到重庆,5日又到成都找了一家餐馆安身。7日,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16日被执行逮捕。6月28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谢某犯故意杀人罪。 8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庭审中,谢某辩称:唐娟有外遇,自己主观上没有伤害唐娟的意图,只是客观上实施了伤害的行为。法院认为,谢某在夫妻间出现矛盾和纷争时,不能正确、理智处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唐娟在与谢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建立恋爱关系,存在过错。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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