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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包办换婚害苦了两家人
来源: 作者:□ 见习记者 王钰 发布时间:2007-08-20  

父母包办换婚害苦了两家人
20年前,父母包办换婚;20年后,女儿为了解脱痛苦的婚姻生活,起诉与丈夫离婚

    本报讯  20年前,父母包办并互换婚姻。20年后,父亲去世,女儿为了解脱痛苦的婚姻生活,到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与丈夫离婚。日前,嘉陵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1987年3月,在媒人的介绍下,嘉陵区的蒋某(女)的父亲与陈某的父母共同商议,决定将蒋某与陈某、蒋某之兄与陈某之妹互换婚姻。随后,蒋某与陈某于1988年1月在嘉陵区安福镇政府登记结婚。1988年12月,蒋某与陈某生育长子;1990年1月,两人生育次子。
  蒋某与陈某的年龄相差近20岁。婚后,两人相互间沟通困难,常因小事发生争吵,在共同生活中未建立起夫妻感情。1995年,蒋某为了逃避陈某,只身一人外出打工。从此,蒋某与陈某断绝联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今年初,蒋某的父亲去世后,蒋某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与陈某的婚姻关系。
  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蒋某与陈某的婚姻属于父母包办的互换婚姻,其婚姻基础较差,在生活中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经调解,无和好可能,维系形式上的婚姻已无必要。由于两人的次子目前未满18周岁,仍需两人抚养。庭审中,原告蒋某自愿表示承担次子的全部抚养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准许蒋某与陈某离婚,次子随蒋某生活,并由蒋某承担其全部生活和学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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