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捕公判万名群众接受警示教育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被告人苏珊珊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昨(21)日上午10时20分,随着嘉陵区人民法院院长袁彪宣读完判决书,23名被公捕公判人员在公安、武警、特警的看押下走上警车。当天上午,嘉陵区政法系统组织召开的公捕公判大会在嘉陵广场进行,近万名群众自发地前往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据嘉陵区委政法委负责人介绍,当天,嘉陵区公安分局对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6名犯罪嫌疑人公开执行逮捕,该区人民法院对近期审理的17名被告人予以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