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辑:蔡荣中 值班副总编辑:颜庆 国内统一编号:CN51-0060
首页 | 点击南充 | 点击天下 | 绸都烟云 | 黄金楼市 | 川东北新闻 | 专题频道 |
  当前位置:主页>点击南充>南充·警法>文章内容
五蒙面刀客抢劫入班房
来源: 作者:□ 记者 魏勇 发布时间:2007-08-26  

用帽子遮头、口罩蒙面、石头拦路、持刀威胁等方法作案
五蒙面刀客抢劫入班房

    本报讯  携带菜刀等作案工具,用帽子遮头,口罩蒙面,石头拦路,抢劫过往车辆(本报曾报道)。家住营山县的5名男子,自以为作案手段高明,结果还是被一一抓捕归案。昨(26)日,记者获悉,营山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此案,5名男子被依法判刑。
  今年3月24日,被告人邓涛、杨会龙、郑荣、杨桃、王强与李林(另案处理)共谋实施抢劫。当日晚11时许,6人携带菜刀、帽子、口罩、手套等作案工具在省道公路204线营山县渌井镇境内,杨会龙、郑荣、杨桃、王强用石头拦住过往车辆。当受害人蔡某、苟某驾驶小轿车从蓬安返回营山,行至该地段时,几人蒙面持刀强行打开车门,将受害人挟持到附近山坡上,采用捆绑等暴力手段劫走现金1400元、手机两部和银行卡一张。3月25日下午,几被告人又从营山县骑车至蓬安县徐家镇踩点。当日晚9时许,几人携带同样的作案工具,在蓬安县骑龙乡三村五组路段,采用相同的方式抢劫一辆长安货车,几被告人从受害人身上搜走现金100元,手机一部。
  法院还查明,2006年2月26日,邓涛与他人(另案处理)到营山县朗池镇小东街某茶馆内,采用蒙面、持刀相威胁的方法,抢走4名受害人现金1000余元。2005年9月7日晚,邓涛与他人(已判刑或另案处理)将被害人邓某打成重伤。2005年10月22日晚,邓涛伙同他人持刀追砍任某,将其砍伤致7级伤残。
  7月11日,营山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此案提起诉讼。8月13日,法院对该案宣判,一审判决邓涛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执行有期徒刑13年;杨会龙、王强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6年;郑荣、杨桃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附带民事诉讼的各项费用共计103650元,由共同作案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阅读次数:
上一篇:民警喊声不许动两贼吓得缩成团   下一篇:祭祀烧纸 切莫污染环境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近新闻
·离婚起恶念一男子为情连杀两人
·摩托车牌号 暴露色狼踪迹
·营山公处公判31名嫌犯
·五男女借酒壮胆敲诈孕妇
·七个“热心”女子成被告
·缺钱上网 两少年网吧内行抢
·南充民警与香港飞虎队过招
·劫财劫色 一男子获刑14年
  热门新闻
·民警喊声不许动两贼吓得缩成团
·专偷路灯镇流器 窃贼凌晨被擒
·市民举报 8辆“堵”路货车受处罚
·南充民警与香港飞虎队过招
·西充六少年校园行抢被拘役
·“飞天大盗”团伙成员获重刑
·巡警援助 迷路婆孙终回家
·争夺执行款 案外人被司法拘留
 
本网站所刊登的南充日报及南充晚报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南充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川省南充市南充日报社 蜀ICP备050055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