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能改变公证遗嘱吗
西充县读者于先生:我的父亲于今年3月去世。在处理我的父亲的后事时发现其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是2005年经过公证的遗嘱,一份是今年去世前由他自己写的一份遗嘱,两份遗嘱对遗产的处理前后不一致。请问: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应以哪个为准? 四川三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礼红:依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嘱人可以随时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遇到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以其它形式出现的遗嘱。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的父亲在去世前用后一份遗嘱改变了前一份遗嘱对财产的处理,虽系你的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从法律上讲,后一份遗嘱是无法改变此前公证的遗嘱,应以公证遗嘱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