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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保安逃犯 落网获重刑
昨(13)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位于市涪江路的城市之心物业小区保安王某被杀一案(本报曾报道)取得新的进展,犯罪嫌疑人张彬因犯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被一审法院判重刑。判决后,自知罪孽深重的张彬没有上诉。 2005年11月26日下午,白立、徐苗(均已判刑)被城市之心物业小区保安误当小偷扭住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当晚,白立、徐苗伙同陈封州、张恒(均已判刑)、张彬等人在铁欣路某卡拉OK厅预谋后,携带5把砍刀,乘坐3辆出租车,将保安王某劫持到顺庆区舞凤山下的公路旁,用砍刀对王某猛砍30余刀。其中,张彬先后对王某的大腿、小腿和头部猛砍数刀。在同案人员逃离现场后,张彬与张恒仍持刀对倒在地上的王某头部猛砍。后经鉴定,王某因严重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还查明,2005年10月27日,因同伙任某与他人斗殴时被砍伤,张彬与白立、陈封州等人集结在一起,由王昆(已判刑)提供火药枪、砍刀,“江癞子”提供火药、铁砂等。次日凌晨,几人在某菜市场外拦住对方羊某、邓某等人乘坐的出租车,将对方人员打伤。 今年1月1日,负案在逃的张彬回南充参加朋友的婚礼。次日,经群众举报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8月27日,法院一审宣判:张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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