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义气”一学校保安挥刀杀人
为了给所谓的“兄弟”报仇,刑满释放后被一学校聘为保安的陈保全,用砍刀砍向受害人,并致其死亡。昨(16)日,记者获悉,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陈保全进行起诉。 现年23岁的陈保全曾因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营山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6年4月,刚走出监狱的他,受聘到营山县华英实验学校当保安。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9月11日,营山大庙人李彬得知好友被人砍伤,他找到刘强帮忙。刘强找到陈保全、罗鑫(另案处理)一同行动。当晚,刘强、陈保全、李彬、罗鑫4人带上砍刀,乘坐出租车到营山翠屏公园附近,向正在街边闲耍的杨某等人冲去,并用砍刀将杨某砍伤,杨某送到医院后死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