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七旬翁离婚 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 记者 杨学才
本报3月11日刊登的《七旬老翁的“离婚大战”》一文有了新进展。昨(18)日,记者获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不准7旬大爷吴某某与杨某某离婚的判决,并发回重审。 吴某某是某公司退休职工。2006年4月22日,他向高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他与妻子杨某某离婚。2006年8月3日,高坪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不准吴某某与杨某某离婚。 吴某某不服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吴某某与杨某某虽然结婚多年,但是近10年来,因家庭矛盾引起了感情纠纷,两人长期分居生活,一审法院判决了不准离婚,给了双方和好的机会。然而,吴某某仍坚持离婚。经过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故作出了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