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好处费”1.7万元嘉陵区一副局长遭查处
□ 记者 徐朝江 实习生 廖云 王莉萍
昨(26)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嘉陵区农机管理局原副局长李某某因受贿被判缓刑后,还将面临党纪政纪处分。 据了解 ,2006年9月,嘉陵区农机管理局原副局长李某某在落实该区农机补贴项目资金工作中,两次收受经销商“好处费”1.7万元。近日,嘉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没收其赃款上缴国库。目前,对李某某的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