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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钱筹路费 换来7年逃亡苦
□ 记者 魏勇
想到南充市区玩耍却无路费,几人便瞄上了在校参加考试的学生进行抢劫。27日,记者从西充县人民法院获悉,西充县人侯某因为伙同他人抢劫学生钱财,走上了长达7年时间的逃亡路。 2000年6月11日,西充县的刘某等人(另案处理)到该县的太平供销社旅社玩耍,在太平农贸市场遇上了17岁的侯某。侯某说,想到南充去耍但没有钱,刘某等人便提出去抢路费钱。 当日天黑后,几人到太平镇某中学“踩点”,发现学生寝室内住有来自李桥乡的考生。刘某上前敲门喊:“你们全部起来,找你们有事!”见里面没有动静,刘某踢开房门,手持弹簧刀冲进屋内,并点燃打火机说:“限你们5分钟内全部起来!”不一会儿,考生们都起来了,刘某、侯某等人将考生们带至该中学围墙外的竹林,将考生排成一排,采用打耳光、脚踢的方式逐个进行搜查。 因没有搜到多少钱,当日晚,刘某、侯某等人又到其它寝室去搜,并找了蜡烛照明。在几人的威逼下,考生们被迫脱掉鞋袜接受“检查”,前后被搜走现金近500元。临走时,侯某还穿走了考生的一双皮鞋。事后,几人到太平供销社门口吃了十几元钱的烧烤,喝了一瓶啤酒。因商定要到南充去耍,所以当时并未分钱。 案发后,刘某等人被抓,侯某外逃。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侯某担惊受怕,没有过上一天安稳的日子。今年8月,侯某选择了回家向公安机关自首。11月14日,西充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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