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因公伤残获赔偿 三舅舅为钱起贪心
□ 记者 孙颖
27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父亲因公伤残获得大笔赔偿金,在其去世后,3位舅舅却打起了父亲赔偿金的主意并将其瓜分。日前,外甥女在数次向3位舅舅索要父亲的赔偿金无果的情况下,将3位舅舅告上了法院。 2005年10月,家住仪陇县的当事人李凰(女,化名,19岁)的父亲李某在新疆因公致残,获得赔偿金27万元。后来,李凰的3位舅舅将她的父亲接回家中轮流照顾,并掌管和开支着赔偿金。李凰的父亲去世后,3位舅舅对余款进行了最后“分配”。李凰回家多次找3位舅舅索要父亲的赔偿金均未果,于是将3位舅舅起诉到法院。 仪陇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凰的父亲李某于2006年2月所立遗嘱未保留李凰的必要生活费用,应属部分无效,且3被告有20余万元开支不实,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3被告从伤残赔偿余款中分出5万元归李凰所有。3被告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