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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K粉 驾驶员歌城栽了 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自认为K粉不是毒品,西充县人斯某以帮人带K粉的方式,从中获取利润,结果在歌城被民警挡获。日前,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对斯某判处有期徒刑。 32岁的斯某,家住西充县晋城镇。身为驾驶员的他,在开车的过程中,结识了许多社会朋友,并经常在一起喝酒唱歌。一来二去,斯某了解到歌城内有部分人吸食K粉,而且贩卖K粉的利润非常可观,于是产生了贩卖K粉赚钱的念头。 今年6月24日晚,斯某接到朋友何某的电话,让其带几包K粉到西充县“当歌世界”歌城,并承诺给他现金。斯某觉得有利可图,当即就答应了下来。当日晚11时许,斯某从他人手中购买到K粉后赶到歌城,卖给正在歌城唱歌的何某K粉一包,收取现金100元。之后,斯某准备到另一歌城“皇家都会”继续贩卖K粉,当他刚走到歌城门边时,早就在楼下等候的民警迅速上前,一举将其抓获。民警现场从斯某身上搜出尚未卖出的K粉10包,共7.95克。 7月31日,斯某被依法执行逮捕。11月8日,西充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11月27日,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斯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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