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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惹出命案 两被告当赔匠
来源: 作者:□ 苟豪 记者 刘晨曦 发布时间:2007-12-13  

电线惹出命案 两被告当赔匠

    仪陇县炬光乡炬光村四组农民黄成忠(化名),在干完农活回家途中,被负电裸线击中头部死亡。随后,黄成忠之子黄某将炬光村村委会和四川仪陇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供电公司)告上法院。
    今年9月2日晚7时许,炬光村四组的黄成忠从外干活回家,路经本村枣儿田处,被风吹断的负电裸线击中头部死亡。事后,在炬光乡政府的协调下,供电公司以献爱心的方式给付黄成忠之子黄某1500元。
    9月18日,黄某因与炬光村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赔偿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64550元。
    在法院审理中,供电公司辩称,致黄成忠死亡的电线,原系1968年由营山县电力公司免费拉至当时的村干部家中(其他村民在各组干部家中接线)。1997年后,供电公司在农网改造时,黄成忠所在的组未进行农网改造,所以电线产权不属供电公司,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炬光村村委会辩称,炬光村四组的电线老化,未进行农网改造。2004年12月,村委会曾多次书面向有关部门反应,但仍未改造。故责任不在村委会。
    法院审理认为,黄成忠被带电裸线击中死亡,作为电力设施的产权人炬光村村委会和该电的经营者供电公司虽都无过错,但两被告有适当赔偿的责任。
    11月30日,仪陇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炬光村村委会赔偿原告3万元,被告供电公司赔偿原告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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