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七颗牙 赔钱一万五
小事不忍,则会惹出大麻烦,这话让顺庆区人苟某感受很深。两年前的一桩纠纷中,他失手打掉对方的7颗牙齿。两年后,他不仅为这次教训赔了15000多元,而且还被处以刑罚。 2005年2月25日,正是顺庆区潆溪镇的逢场天,一大早,苟某的父亲就到潆溪镇的鸡鸭市场占位摆摊。苟某的父亲本想抢占一个有利地形,后来的生意人张某则认为苟某的父亲挡住了自己,两人为争地盘,当场就争吵了起来。后来,张某用脚踢了苟某的父亲摆在地上的蛋筐一脚,并捡起一块砖头砸向对方的脸部。 见父亲被打,一旁的苟某冲到张某面前,将张某的嘴角打出血。张某随后安装了7颗假牙,共化去医疗费7900多元,经鉴定为10级伤残。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此事拖了长达两年多的时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今年10月,张某以自诉人的身份将苟某告上法院。日前,顺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苟某拘役6个月,并赔偿张某的医疗费、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5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