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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组团帮教 失足少年返校园
本报讯 “法官叔叔,谢谢你们的帮助,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15日,一封特殊的感谢信送达顺庆区人民法院,写信人的落款是“一名失足中专生”。 现年17岁的小李是顺庆区人,在成都某学校读中专。2007年7月29日上午9时许,在顺庆区马市铺社区一废旧收购店,放暑假回家的小李到该店卖废旧电线,趁店老板孙某忙碌时,他将孙某放在店内的钱包偷走,钱包内有现金3000余元。 次日,其父亲到公安机关退赔了孙某3000元,并教育了小李,但小李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同年8月15日,小李窜至马市铺某还房小区何某的家中盗割室内电线,结果被群众发现扭送到公安机关,小李随后被刑事拘留。 2007年9月,案件移送到顺庆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王瑞江通过阅卷,了解了全部案情。为了帮教这名失足少年,王瑞江将情况向庭长郑守明作了汇报。两人决定请顺庆区法制关爱团有经验的老同志做帮教工作。顺庆区人民法院原院长曹成礼当即应允,并联系是关爱团成员的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黄景国和顺庆区公安分局原政委李仲秋共同参与。 10月30日,小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宣判后,郑守明、王瑞江和曹成礼等人还主动找来小李的父母,表示将坚持对小李进行跟踪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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