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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10元钱一张的上网卡费问题,市公安局和物价部门向市长热线回复时,内容却截然相反 上网卡费 到底审批没有?
到网吧上网需购10元钱一张的上网卡,群众反映到市长热线后,市公安局回复称,该收费是软件公司报物价局审核后收取,而市、区物价部门调查后回复称,他们根本没有批准此项收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昨(23)日,市长热线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联合有关部门将此事调查清楚。 群众反映:上网必须购 10元一张的上网卡 不久前,高坪区一市民向市长热线反映称:他到一网吧上网,网吧要他购买10元一张的上网卡,而据他了解,上海的上网卡每张只售2元钱。网吧的网管人员在接受询问时说,上网卡是公安网监部门和软件公司到网吧安装的微机软件,凡是上网人员,必须购上网卡才能上网,他们是在软件公司以每张10元的价格购买的。市长热线办随即就群众的反映向市公安局发出“交办函”,要求该局限期回复调查结果。 公安局回复:卡费是软件 公司报物价局审核后收取 市公安局接到市长热线办的“交办函”后,随即以“公信办复(2007)41号”文向市长热线办进行了书面回复,回复称:关于市民反映高坪区XX网吧出售上网卡费问题,经网监回复,上网卡费是由软件公司报物价审核后收取,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公安机关无权干涉。 物价部门会给软件公司销售产品审核批准收费项目?对于市公安局的回复,群众感到蹊跷。市长热线办又向市物价局发出《关于督办上网卡审核相关问题的函》,并将相关资料转物价部门调处。 市物价局称: 公安局的回复没依据 接到市长热线办“督办函”后,市、区物价部门立即派人对上网卡收费问题进行了调查。 8月中旬,市物价局向市长热线办书面回复称,关于反映网吧出售上网卡每张10元的问题,经核实,市、区物价部门未出文批准此项收费,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对此项收费也未作具体规定,《四川省定价目录》中也没有此项收费项目。物价部门管理价格和收费是按目录进行管理,目录以外的价格和收费不属于物价部门定价的范围。 市物价局称:市公安局向市长热线回复“网卡收费是物价部门审核后收取”的答复是没有依据的,也是不妥的。 昨日,市长热线办有关负责人指出,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深入细致地调查处理,并及时真实回复调处结果。该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看看到底是谁在敷衍市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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