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值守市长热线时提醒各位家长 开学了 交学费请看清标准
本报讯 昨(29)日,市教育局副局长申庆明、市教育局信访办副主任曾叙来到市长热线,就新学期涉及的教育方面的问题解答市民疑问、受理群众投诉。相关领导表示,将认真调查研究热线反映的问题,并促进其尽快解决。 有市民打进热线反映,市内某学校在今年暑假收取补课费。开始称补课不收费,补课完后要求收取补课费280元。曾叙表示,有关文件明确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组织补课,更不能收取补课费。他们将就这一问题展开深入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严肃查处。 “2001年学校向我们借了300元钱,毕业了到现在还不退还。”一学生家长打进热线说。曾叙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投诉中所说的学校所借款项属于允许范围的借款,该校至今不退款的原因主要是家长弄丢了欠条。曾叙表示,学校有底子,还有班主任证明,可以调查,确实未还借款的,将督促学校立即归还借款。 据统计,昨日热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新学期收费标准方面。教育局有关领导说,2007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已由南充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出台了规定,家长在交学费时应看清标准。 小学初中每生一期收费标准分三种,享受免收学费政策的国贫县(市、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为:小学课本费30元,作业本费15元;初中课本费65元,作业本费20元;住宿费由县(市、区)制定。享受免收学杂费政策的非国贫县(市、区)和国贫县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为小学课本费75元,作业本费15元;初中课本费155元,作业本费20元;住宿费由县(市、区)制定。未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顺庆城区公办学校收费标准为:小学杂费130元,课本费75元,作业本费15元,信息技术费30元;初中杂费170元,课本费155元,作业本费20元,信息技术费40元;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这些课本费属省定最高标准,我市具体执行标准限价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均为代收,多退少补。前两类收费标准,对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应免收课本费。
(阅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