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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为通气 “擅自”给墙壁开窗
本报讯 “餐馆置他人利益于不顾,擅自在墙壁上开窗的行为已引起了众多业主不满。”9月15日,记者在位于高坪区青松路的景秀东方小区二期工程处采访时,小区物管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该小区临街一楼一家经营汤锅的餐馆,为了设置雅间,在未向物管部门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于14日这天在餐馆靠小区内的墙壁上开了两道窗户。而在工人们进行施工时,小区保安对此进行了制止。但餐馆方面并没有停止施工,并很快将窗户安装完毕(图中画圈处),从而遭到楼上不少业主指责。 该小区物管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餐馆进行施工的墙壁虽然不是承重墙,但要在墙壁上开设窗户,应先向物管部门以及房产公司提出申请,在得到同意后,还需与其他业主商量后方可动工。对于餐馆的行为,楼上的业主普遍表示不满。 餐馆老板告诉记者,餐馆所处的门面是从他人手中租来的,在施工前,他们曾向门面的主人打过招呼,并经其同意。而对于在墙壁上开设窗户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他却称并不清楚。该老板表示,接下来,他将和物管部门以及其他业主联系,争取妥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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