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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停机数月竟欠话费600元 出租房内的座机资费交纳方式被人冒名更改,房屋停租后,包月的话费却依然在计费
本报讯 10月28日,家住市玉带路的梁先生反映,他家停了半年的电话,近日通讯营运商竟打来电话,叫其缴纳近400元的话费和200多元的滞纳金。 梁先生说,一年前,他将房屋出租后,出租屋内的电话由承租人使用,电话是按照普通用户标准安装的,一月最多就几元月租费。房屋停租时,电话费同时结清。之后,由于没有继续交纳话费,营运商对该电话作了停机处理。 近日,营运商催其交电话费时告诉他,几个月前,他已与营运商签了一份一月消费50元、市话包月的承诺消费合同。梁先生纳闷了,“自己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份合同,怎会签字呢?”为此,营运商出具了梁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梁先生估计,一定是承租人拿着自己出租房屋时给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座机电话资费变更业务。 在梁先生的欠费项目里,电话费一项占400多元。按其每月消费50元来算,就意味着,在其电话停机后,电话的承诺消费还在继续扣费。梁先生说,停机以后就意味着服务已终止,那怎会产生费用呢?“就算我愿按合同每月消费50元,停机了我也没办法消费啊!”梁先生气愤地说。 记者随即与该通讯营运公司一位姓谢的客服经理取得联系,谢经理说,签订合同时,只要对方能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且身份证明的信息与电话户主的信息能对上号,就可以办理该业务。而另一位姓江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理业务一定要本人持身份证明才能办理,应该不存在梁先生所说的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而对于停机后是否应该继续扣费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说,因为合同里有约定,所以一切都按合同办。 记者将营运商的答复转告梁先生时,他告诉记者,合同不是他签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他表示,如果营运商一再坚持自己的说法,他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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